2023-09-19 01:36:44 故事大全
宋青时是在2015年的春末夏初进的这家公司,她要入职的是财务经理助理的岗位。这家公司是厦门一家传统的民营公司,公司不大,却大多是年轻人。
宋青时第一次遇见林益林是来这个公司两个月后。午饭时间,宋青时和同事小苏去食堂就餐。在食堂门口她第一次看到林益林,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孩,梳着时髦而低调的发型,一眼看过去干净的衬衫,最吸引青时的就是他那双迷人的眼睛。
他脸上的表情忧郁而寡淡,但那一双眼睛却好像闪着光,在这疲惫的午后,波光潋滟,阳光下看去似乎在闪烁出一种细细光芒。
青时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对这样的男孩有了好感,在心里犯起了嘀咕:公司什么时候来了一位这么帅的男孩,我竟然现在才发现。她有些相见恨晚的歉疚感。
尽管青时在见过林益林之后心生好感,但要真正接近他,却是不易。她只知道林益林是工程师,经常要出差,之所以在她刚入职的那两个月里没有见过林益林也是因为他出差的缘故。因为工作上似乎与他无任何的交集,青时找不到机会更多地了解他。她刚到新公司还是想低调的存在,所以她的心思没有透露给任何人。
唯一让青时欣慰的是每天下班后她和林益林走的路线是同一条。有时候青时走前面,他走后面;有时候是林益林走在前,青时在后。即便仅仅是这样的距离,也会让青时内心感到一点点的小确幸。
他那样一个表情忧郁的男孩,眼里却闪着细细的光,这束微光却一直一直在青时的心里,微妙地治愈着她心里那块同样有些阴暗的角落,她一直热爱光,因为它温暖;她更渴望有一束光照亮她的内心,哪怕是微弱的,她也义不容辞。
七月初,青时拿着工资表,拖着下巴在仔细端详表格里那几个工程师的名字。她在猜想他会是这些名字中的哪一个呢?只是那一次无果,她连他叫什么也不得而知。
2
在夏天过去一大半的时候,行政部的秋小姐邀青时同她一起盘点公司所有的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她欣然答应。盘到销售部,在刚进去的时候,她就顺势往那个熟悉的方向瞥了一眼,他有在。
青时负责记录物品名称以及保管人员,当秋小姐站在他身后报出联想笔记本一台,保管人林益林的时候,青时在心里窃喜。原来他叫林益林呀。走出销售部后,青时又暗地里向秋小姐确定了那个男生就是林益林。
秋小姐说,林益林是个很奇怪的人,他在销售部被一致公认:冷酷、高傲,鲜少与同事交好。这些话加深了青时对林益林的好奇感,他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吧。
青时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总是满脑子的林益林,各种猜测、幻想。那一次公司给销售部办理移动手机业务,青时被同事找去帮忙,在档案室里找员工档案。她看到了林益林的入职简历,厦大的高材生,与青时同龄,未婚。
林益林在青时的心里就像是柔软的棉花糖,她把他的一点一滴都装进心里面,她要把全部可容纳的空间都塞满,那样就好像在她心里放了一整罐的蜜糖。
当13号台风苏迪罗来袭的那天,下午下班,青时看见林益林背着双肩包站在大厅门前,看着外面的狂风乱作。他应该是没带伞,久久不曾离开。青时这个单纯又善良的姑娘,她哪里舍得让他淋雨回去呀;于是她径直把伞塞到他手里,还没等林益林回过神来就转身一个箭步跑远了。
林益林看着手里的雨伞站着犹豫了许久,才决定打开伞回家。青时躲在角落里看着林益林从公司走远了才冒着雨小跑回去,她从来没觉得原来淋雨会是一件让自己开心的事。
她曾说过:我淋过最大的雨是他在烈日下的不回头。从那以后,她最讨厌淋雨和湿漉漉的感觉。可她却不知道有一天她亲口说出的话居然也会变。第二天,青时如愿以偿的感冒了。
公司下午茶时间,前台的陈小姐悄悄走到青时跟前。听说你昨天把伞给销售部那位帅哥,自己却淋雨回家?
还没等青时反应过来,她又接着说:他就是一个冷漠又爱装酷的人,总是摆出一副高冷的样子,你对他再好他也不会领情的。
隔夜的事情,一夜之间就在公司被传开了。青时没有说话,柔顺的长发遮挡了半边脸,她只是笑了笑就走开了。世间的种种定位都有选择的余地,宋青时却不为自己留余地,她愿意为这场情事倾注所有,手可断血可流,磕破脑袋不回头。
这天下班的时候,她在公司那个转角的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又遇见了林益林。
他拿着青时那支淡绿色折得很整齐的伞还给了青时,并说了声谢谢,声音温厚纯良。你,感冒了,要去拿药吃。随即收起了眼神里还没有藏好的亲切感,低头就走。
宋青时顿时受宠若惊,像个孩子一样追上去,她总是那样像个孩子一样去爱、去追。我叫宋青时,你可以叫我青时,我的电话是181XXXXXXXX,你回去记得加我微信啊。青时小跑着跟在他旁边,最后还是跟不上了。
后来她才知道,前台的陈小姐给他买过早餐,销售部的沈小姐送过他拖鞋,但都没有得到过任何的回应,最后这些人全都疏远了他。
林益林其实不是天生就这样的,他原本很阳光,但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与相恋五年的初恋分手就再也没有开心过。
他六岁的时候,爸妈离婚,妈妈抛下了他走了,他爸爸成了他唯一的亲人。从小他在别人面前一直显露出坚强与乐观,直到遇见了初恋女友,他们在一起五年最后还是分开了。从此他不再相信任何女人,他坚定的认为没有人会一直陪着他,所有来到他身边的人最终都会弃他而去。他的妈妈是,他的初恋女友也是。因此他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让任何人接近他,特别是女人。
这是林益林最好的发小阿昆告诉宋青时的,他来公司找他,宋青时以一顿饭的诱惑威逼利诱要到的最佳情报。青时听完他的过往,柔软的内心被瞬间触动,她深知被自己深爱的人抛弃的苦楚与绝望,而林益林却经历了两次。她彻底理解了林益林脸上的忧郁与寡淡。
林益林第一次发微信给宋青时,是因为他的爸爸要来厦门,老爷子硬是要让他回老家发展。林益林却不愿意,要知道当初他是因为初恋女友才牺牲了老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义无反顾跑来厦门的。
林益林请青时帮忙,让她假装是他女朋友,因为他身边除了她其他一个女生也不熟。老爷子看到青时这么气质清新,待人接物、举止大方得体,赞不绝口,很是满意。
老爷子也就爽快的答应林益林这小子暂时留在这里,因为他当下最担心的就是林益林的终身大事。可是,整个事件当中唯独只有林益林始终沉默着,他告诉青时让她认清楚她的身份,他只把她当成最普通的同事,不要有任何非分之想。
青时心里觉得委屈,晚上她向阿昆求助,她问要怎么样才能把他的心打开,她有一腔的热情与温暖却送不进去,可是又很想把他冰冷的心给焐热。阿昆听着青时无奈又失望的语气,于心不忍就安慰她说他一定会去林益林那边劝劝看。隔天阿昆就给林益林打了电话。
哥们,你公司那个姑娘对你恐怕是真的上心了,你也单身好几年了,不给别人任何机会你打算孤独终老不成?电话那头没吭声,这要是搁在以前他早就撂电话了。
阿昆趁着他没吱声,接着说道:我看这姑娘很不错,愿意为你花时间花精力,跟以前的那些虎头蛇尾的不同,你好歹给人一机会也给咱自己一个机会试试嘛?说完电话那头回了一句我知道了就给挂了。
3
一个月后,公司组织集体出游,很庆幸的是宋青时和林益林都同时出现在同一批的名单上。他们去的是广东的南澳岛。
在海边,林益林坐在离沙滩很远的角落里,悄悄的在看着青时所有的一举一动,他时而嘴角上扬时而皱眉。夕阳西下的时候,西边的落日就好像一截掉进了海里一截还挂在海面上,发出最后炙热的光,余晖撒向海面,那时候的落日真的很美。
夕阳下的海边渐渐退去嘈杂声,落日的余晖把金黄色的光涂在他们的脸上,人也被海风温柔快乐地推搡着。他确定自己是在那一刻爱上她的。他们一起看完那一场浪漫而愉悦的日落。那天晚上,原本要一起在沙滩上开烧烤派对,无奈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只能各自回房自由活动。
青时邀请林益林去她房间,说要给他看今天傍晚在海边拍的照片。玩得很嗨的青时居然照片拍得也疯狂,手机内存都不够用,只好把手机扔给沙发上的林益林叫他帮忙解决,她就转身进浴室打算先洗个澡。
不料十分钟还不到,房间的所有灯忽然全部熄灭。还没等青时吓得大叫起来,林益林这时已经快速跑到浴室门外敲门并很大声的告诉青时:青时,你不用害怕,我就在你门外,有事你就叫我。
你知道深爱的感觉是什么吗?就像房间突然黑了我不是找灯而是找她。
旅行的第二天清早,青时从美美的睡梦中醒过来,她约了林益林早上去听海。
打开手机,却看到林益林发给她的微信。他说他不能陪她去听海了,他有事要回家一趟所以提前走了。她打他电话无人接听,她很着急也很担心就打了电话问阿昆。
阿昆一脸的不知情,末了他悠悠的来了一句:昨天在朋友圈看到他之前的女朋友说结婚了。话还没说完阿昆再也不愿往下说,青时听完抱着被子蒙头大哭。
她觉得她最终还是捂不热他的心,不管她尽多大的力气想要去温暖他;她所做的所有的一切在他眼里却一文不值,因为他不屑一顾。他还是爱着她的吧,他那么痴情,却又那么冷血。
她一想到,她再也没有更多的力气去不管不顾的爱了,就像辛辛苦苦好不容易重新搭建的堡垒又坍塌了,洪水肆意的汹涌出来,就要把她淹没。她已经倾尽了她的所有,就差把心掏出来给他了。他却还是离开了,走了。
昏暗的灯光下,宋青时没有表情。她在上一段感情结束的时候就已经飞蛾扑火了,然而这一次遇见他,还是不计后果,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一条道走到黑,走到黑了,还往更黑里走!像个孩子一样去爱一个人。
旅程结束,她不知道以后在公司该怎么去面对林益林,她想了很久很久,她决定辞职。回公司的第一天,青时在第一次遇见他的地方再一次看见他,他走过来从兜里拿出银行卡递给青时。从今天起,我的银行卡归你保管,你每个月愿意给我多少我就花多少。
你什么意思?我已经辞职了,以后我和你没任何关系。
你去哪我就去哪,你辞职我跟着你辞职。宋青时破涕为笑。
从小她就在等待一个可以把自己带走的人。现在知道,最好的方式,是自己找到方向,并且可以有能力带一个人走。我们始终要相信,不管之前经历过怎样的伤害,都应该心怀美好相信一定会有更好的人和你相遇相逢。
要始终相信这世上不会有人孤单太久,只要肯往前走,怀着满腔的温柔,总有绕指的情长,成就一场邂逅。
王小二有女朋友了,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有点不舒服。
我仔细想了想我为什么不舒服,原因有二。
第一,我是在空间知道这个消息的。第二,他并没有我以为的那样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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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好车是不需要备胎的,我也从来没有把王小二当作备胎过,我说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我是车,只是为了强调我从来没有把他当作备胎,我一直把他当成一个聊得来的朋友,一个有些特别的朋友。
所以我觉得,他有女朋友这件事,也应该以特别的方式告诉我。至少不是和所有人一样在空间里从他们秀的恩爱中得知。
这样平凡普通的方式让我觉得我对他实在不算一个特别的人。倒是我自己,把他当成了一个特别的人。
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有太多的自以为是和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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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二到底有没有跟我表白过,这个我真有点说不清。
如果在QQ上说一句,要不你做我女朋友吧,这也算表白的话,那就勉强算是表白过吧!
可是对于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我来说,这一点都不郑重,只能算是一句玩笑。
我也并不敢由这句话引申出王小二喜欢我,这句话什么都不代表,它虽然在我心里激起了一丝涟漪,但它最可能的只是王小二进可攻退可守的一句话。
这句话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是要不我们凑合凑合吧,王小二也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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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和他凑合。
负负是不是一定能得正,这个我实在没有把握。
我不知道两个不安的灵魂在一起是会相互取暖还是会加深不安。
所以我不敢和他凑合。
但我以为王小二应该是喜欢我的,否则他又怎么会说了很多次要和我凑合呢?
5
王小二还是谈恋爱了,毫无预兆的情况下。
这也不能怪他,毕竟我们已经有大半年没联系过了。说不上为什么不联系,也许是我在实习,他也在实习,都没有时间吧。也许是渐行渐远的生活让我们都对对方陌生,即使点开头像也不知道怎么开始聊天吧。也许是他的三观已无法容纳我偶尔越轨的思想吧。
总之,我们就是这样无比默契地不再与对方联系了。
共同认识的朋友说,我觉得你们很像是程又青和李大仁。
我摇摇头说,不是,他并不像李大仁喜欢程又青那样喜欢我,而我也不可能和他在一起。
朋友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说,现在说这个还太早,程又青和李大仁也是十五年后才在一起的。
我白她一眼,也不想想十五年后我多大了。
朋友想了想说,是有点大哦,那你们就少点,十年吧!
可是,我不是程又青,他也不是李大仁啊。
6
我和王小二认识是在高一。
那时候,他是一个忧郁少年,会在课间的时候斜倚在窗边,捧着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看得如痴如醉。他一身落寞与吵闹的教室隔开一道距离。
我到教室后面的饮水机接水,目光不经意地越过他,扫了一眼窗外开得正浓的紫藤萝,嗅到一丝甜美的花香,我感觉到了春天的温暖气息。转而又看他,大胆地独特着。
那时我是一个沉默少女,从未想过要和他交流什么。再一次注意到他,是在月考。我一抬头,45度的目光便可以看到他,他的桌洞里仍然放着那本《文化苦旅》,他敲打着桌面的样子像是一个满身稚气的孩子。孩子总是会让人心泛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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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课间大多也是用来做数学题的,那是个大课间,我正为怎么也算不出来的数学题烦恼不已,抬起头一片茫然,这时王二忽然出现了,满头的汗水,脸上挂着笑,朝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没想到他刚打完篮球的样子,是这么阳光。
可是,他是对我笑的吗,那一口洁白的牙齿,驱散了数学带给我的溃败感。我反复揣摩着,他是朝我笑的还是对我身旁的某个人。我努力回想着那一瞬间,我抬起头,正巧碰上他的目光,他的眼里含着笑,对我笑着。
我想他应该是对我笑的,毕竟那一刻我和他四目相接,他不可能同时和两个人四目相接,所以只可能是对我笑的。可是我和他素无交集。
那一刻,我隐隐约约听到了爱情的声音。但沉默的我,又立即告诉自己,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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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的喜欢就是这样的。
反复告诉自己那并不是喜欢,一遍遍地给自己洗脑,可是散乱的人群里当先就会发现他。
虽然他并没有发着光,但只要在人群里总能够一眼便看到他。
高中是灰暗和沉默的,我和王小二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值得记录的事情。我们的友情也只是见面了说声嗨或者哈喽,我也只是会在人群里多看他几眼然后怎么也无法在脑海里抹去他的身影而已。
那时候也没有想过以后还会有联系,我早已被动地习惯很多的人来来往往。
之所以在大学时光里和王小二还有联系,完全是QQ这一神奇的发明。距离遥远的我们通过网络诉说着彼此的大学生活以及各种生活感慨。
奇怪的是,那时候每天见面却只打个招呼。现在见不到面,反而能畅所欲言。
9
我时常有一种感觉,我会跟王小二在一起的,不管中间再怎么折腾,我们最后还是会在一起的。我显然并不想跟他在一起。只要想到和他在一起便会觉得生活充满了不确定,你不知道在哪个时候他会忽然发神经丢下你,而你所有的付出就都白费了。我很害怕白白付出。
但我却甘于对别人白白付出。
我谈恋爱了,男友是外院的一个学长,高高瘦瘦人很白净。
对于我恋爱这件事,我自然没有告诉王小二,我也从不在空间或人人等各种社交平台上秀恩爱,所以他无从得知。现在想想,不愿意秀恩爱实在是对爱情的不尊重。
虽然我不愿意秀恩爱,但不代表我不喜欢我的男友,我只是不想让王小二知道我谈恋爱而已。
高中时期青涩的喜欢早已褪去,我再也感觉不到对王小二的一丝喜欢,甚至不明白当初为何对他会有好感,不明白哪里出了问题,死活也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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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和男友撸串回来。在宿舍楼下,他抱着我不撒手,我就任由他抱着,任由他油腻的嘴巴亲着我,我的心里也浮起了一层油腻的感觉。腻歪一阵之后,他才恋恋不舍地和我挥别,我朝宿舍走去,刚走没几步,就接到王小二的电话,他说他到我们学校门口了。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
他说真的,不信你到学校门口看看,我不知道你宿舍在哪儿。
我闻声,赶紧挂断了电话,飞快地朝学校门口跑去,我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大老远跑来我的学校,可是我心里又莫名的感动,我觉得眼角都有泪水氤氲。
那时已是十点多,学校门口仍是人来人往,我看到他站在门卫室的旁边,眼睛在人群里茫然地看着。我看到他便放慢了脚步,大脑进行了简单的思索,但仍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晚穿过一个城市跑来这里。
那一天的雾气很重,那时的我们,一定就像在一个飘渺的梦境里。
我问他,你怎么会这么晚过来。
他说,他养了一年的仙人掌忽然死了,他说死得毫无征兆,让他感到害怕。
仙人掌竟然死了,这事想来是有些邪乎。到今天,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养过仙人掌。
他距离我十公分,高我十公分,我看着他傻笑的样子,觉得他真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那一刻,我很想抱他,想对他说,用我们渺小的身躯去对抗世界的复杂与残酷吧。但是我没有说,我只是眨了眨眼睛,对他说还没吃饭吧,走,一起去吃饭吧,我就又陪着他吃了一份蛋炒饭。
我吃得很饱很饱,他低着头,不停扒拉着他面前的炒饭,长长的睫毛扑闪着,让人心疼。我仿佛听到他的心跳,又或者是我的心跳。那一刻,我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公分,但是这0.01公分仍是我们始终跨不过去的鸿沟。
我不记得那天究竟是怎么结束的,只记得他在走前忽然伸开双臂,说,抱一下吧!
我微微笑,无比赤城地抱住了他,大概只有一两秒的时间。
他转身朝我挥手,留给我一个无比落寞的背影。
我怔在那儿,只觉得手臂间还残留着他的温度。我感到很痛苦,明明看到爱情就在那儿,可是却并不敢伸手去抓住它。
我能想到的所有和他在一起的场景,都能让我清晰地看到自己的不安与脆弱。所以我宁愿和与我完全不相像的学长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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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学长的恋爱就是一段普通的校园恋情,刚开始也说不上有多喜欢,但朝夕相伴,感情也逐渐加深。但这只是一段普通的校园恋情,当然也有着普通的校园恋情的普通结尾。
在我实习他工作的时候,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后来渐渐两个人都不主动,心里都明白到了说分手的时刻,只是我们已经懒得为这一年多的感情划上一个句号。
再后来,我接到他的电话。在我看到手机上显示的是他的时候已经知道他是和我说分手的了。他开始支支吾吾问我最近怎么样。我实在有些不耐烦,只好主动问他是不是要分手。我仿佛听到他松了口气的声音。
分开后没多久他就在空间里和现女友秀起了恩爱。我想到和他的这一年多,心里越发觉得悲哀起来,我也是喜欢他的啊,如果不喜欢,怎么会和他谈恋爱。而他,转身又可以爱别人。
我对爱情感到失望。王小二玩世不恭地问我这么久不谈恋爱要不要和他凑合一下。
我想告诉他我刚和男友分手,然而却怎么都说不出口,只好对着他隔着屏幕的字竭力忍住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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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么,我和王小二的联系渐渐也少了。后来他就不声不响地谈了恋爱。虽然我感觉有些不舒服但还是祝他幸福。那之后,我便很少使用QQ,眼不见心不烦。
毕业后,我找了一份简单的工作,薪水不高但足够生活。日子轻松自在,我感觉年少时的那些自卑与羞怯渐渐淡去,我不再是当年的沉默少女。我想到王小二,如果是现在的我,和他在一起,似乎也不会太糟。
有一天,无意间点进去QQ空间,发现王小二发的说说定位竟和我是在同一座城市。我感到有些奇怪,便发消息问他。他说他来这里已有半年。
他来了半年我却丝毫不知,我感觉到我们之间巨大的流年。
我在手机里查了一下他所在的地方,发现他在城东,而我在城西,仍然是一个城市的距离。如此看来,距离也并没有多少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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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王小二还和他的女朋友在一起。没想到他说他们只在一起一个月,他女友说还是忘不了前任,不想和他这样下去。他表示理解,选择成全。
其实,我并没有很喜欢王小二。只是这么多年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最后发现留在我身边的,只有他。或者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而我以前并不懂,只想要逼着他与内心不安的地方对抗。
我们为什么会在一起呢?说来还得感谢高中的那群同学,有人组了一个局,我们这些都在一个城市的便也都去了,老朋友叙叙旧。王小二当然也去了。
看到彼此我们都笑了,距离和流年都在瞬间溃败。他在我身边露出洁白的牙齿,仿佛还是那个少年,只是不安和悲伤都已从他的双眸中褪去。
他问我为什么要叫他王小二,他明明不姓王。
隔了这么多年,我才告诉他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这么叫,而是我觉得他很像《王二风流史》里的那个王二,所以我才叫他王小二。
那天散了之后,他忽然无比郑重地对我说,做我女朋友吧。
我点点头,说,如果你早点这么认真地对我讲,也许我们不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
他笑笑,一脸的阳光,说,如果没有这些年,我也不能够这样站在你面前这样认真地问你可不可以做我女朋友。
我的心里忽然一阵心疼。我们都用自己的方式与过去握手言和,拼凑起一个个碎片,给对方一个完整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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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天,我无比娇羞地告诉好友我们在一起了,谁知好友白我一眼,说了声切,我早就知道了,在你死也不承认喜欢王小二的时候,我就知道了,现实版的程又青李大仁嘛,他们是新鲜的爱情故事,不过到了你们这儿,就有些烂俗了!
我赶紧问,为什么?
好友一脸傲娇说,我多少年前就知道结尾了,你说烂俗不烂俗。
我想了想,确实有点。
许落落问我:方晴晴,你还记得松哥吗?
我拿着许落落买给我的冰淇淋很认真的说:松哥是谁呀?
许落落白了我一眼,她说:松哥从北京回来了,说要请我们吃饭,你去不去?
一听到吃的,我就两眼放光,没出息的说:松哥啊,就是那个个子高高的,皮肤有点黑,总爱欺负小孩子的那个幼稚鬼呀。
我没有告诉许落落,我当然记得松哥,因为他是我的初恋。
2
认识松哥的时候,我还是个走路不靠导航就会迷路的小姑娘。我刚读大一,对这个城市还很陌生,就是在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拿着手机边看导航边研究公交车牌寻找回学校的路线。
我看着导航分不清东南西北时,松哥从天而降,他就像天使,微笑的对我说:同学,坐142路就可以了。
我警惕的看了他一眼,并没有理他,当142路车来的时候,他说:同学,我和你一所学校的呀,信不信由你。
旁边的阿姨说:姑娘,你是某某大学吧,就是坐他说的142路车。
我看了看松哥,他一脸得逞的笑容,我撇撇嘴,心想要是他敢对我做什么,我就用苦瓜汁喷他。是的,苦瓜汁是我最爱的一种饮料,当别人纷纷嫌弃它的时候,我异常爱它。
车慢慢的开,我逐渐看到一些熟悉的房屋标志,才放下心来,相信松哥没有骗我。到了学校,下车的同时,松哥也下来了,他很自然的和我并排走着。
我加快脚步,他也加快脚步,我心想:哎呀,妈呀,我是不是遇到坏人了。越想越怕,干脆跑起来,松哥一把抓住我的手臂,我下意识把苦瓜汁拿出来,然后,我只听见松哥的一声:我靠。
松哥一脸苦瓜汁,他郁闷的说:同学,我是文学社社长啊,你领导。
我盯着松哥的脸看了半响,嗯,好像还真是我领导。 缘分从一开始就注定,他先认识我,然后我以这个狗血的剧情认识他。我们之间就像两条平行线突然有一天跳出原来的轨道然后交汇在一起。
那天,满脸苦瓜汁的松哥一脸无奈的看着我说:方晴晴,我叫彭大松,你领导。 也是那天,我觉得满脸苦瓜汁的松哥和我最爱的苦瓜汁一样可爱。
我拿出纸巾递给松哥,在他感动之前,我说:大松,你的名字真俗啊。
松哥满脸黑线,他只是单纯的想给我指个路,没想到方晴晴是这样的方晴晴。
方晴晴是怎样的方晴晴呢?调皮,路痴,小毒舌?好像都有,所以在此后的日子里,松哥对方晴晴格外关注。
3
再一次遇见松哥,是在文学社的例会上,我百般无聊的玩手机。
玩的正入迷时,听见松哥说:我现在想听听社员对社团的看法与意见,方晴晴,你来说说吧。
听到方晴晴三个字,我猛的站起来,不料腿撞上的桌子,疼的龇牙咧嘴。如果没有看错,松哥的眼睛里似乎闪过一丝心疼。
会议结束后,我正准备走,松哥跑过来说:晴晴,对不起呀,你的腿没事吧,要不我请你吃饭?
预谋,这一切都是预谋,然而,我还是无法自拔的跳进去。我说:好呀,我要吃牛肉盖饭。
校门口的牛肉盖饭,不贵,量很足。牛肉是新鲜的,放着酸辣椒和香菇爆炒,光闻到香味就足已让我口水直流。
所以,我对松哥看着牛肉一脸为难的模样,甚是不解。我对他说:吃呀,这个超级好吃的。
松哥沉默了会,说:我不吃香菇。
我把他碗里的香菇夹过来说:喏,现在可以吃了。
他说:可是牛肉里已经有香菇的味道了。
我终于忍不住对他说:彭大松,你一个大男人还挑食啊。 结果,当然是不欢而散。
坐在寝室吃泡面的时候,我心里还念念不忘那还剩一半的牛肉盖饭。那一片片肥厚的牛肉,酸辣适宜,在我的脑海中诱惑着我,我发誓再也不理彭大松了。
为此,我逃了好几次的文学社例会。文学社社长忍无可忍,来到女生宿舍楼下,打电话给我,他说:方晴晴,我给你带了牛肉盖饭,下来拿。
我说:诚意够的话,自己送上来。
女生宿舍男生止步,男生宿舍女生可入,后果自负。我心想松哥肯定进不来,忍不住在心里大笑三声。谁知,过了十分钟,松哥就敲响了寝室门,我一脸惊讶的打开门,看到松哥那张洋洋得意的脸。
我说:你怎么进来的?
他说:因为小哥我帅啊。
说实话,松哥名字俗,皮肤有点小黑,他不符合我对男朋友的一切幻想。可是,动心之后,之前的一切幻想都是扯淡,管你帅不帅,我就是喜欢你啊。
松哥告诉我,他为了和我一起去吃牛肉盖饭,尝试了好多天,终于可以把香菇咽下去了。
松哥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有小孩子迫切想邀功的表情。我说:彭大松,你点单的时候可以让老板不放香菇啊,你是不是傻。
这次松哥不是hello kitty了,他说:我傻才会喜欢一个爱喝苦瓜汁的幼稚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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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和松哥在一起了,有点莫名其妙。我甚至没法相信,松哥说他喜欢我的时候,我会脱口而出那句:我也喜欢你呀,我也傻。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松哥的呢?是迷路那天,他好心提醒我,我却把他当坏人?还是在文学社,他对我的照顾?或者是,他为了我吃了好几天他一直很讨厌的香菇,尝试着喝苦瓜汁。
都不是吧,我只是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所以,我告诉自己:方晴晴,你该结束18年的单身生活了,爱情不再属于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了,它就在你身边,看得见摸得着,那就好好抓住它吧。
松哥是个很好的人,和他在一起很轻松,他会逗你笑,虽然那些笑话通常只有我觉得搞笑,但是我还是很崇拜他。我从来不说我崇拜他,我怕他骄傲。
为了能配得上他,开始树立自己的目标和追求,慢慢的变得优秀。就是那种有个人陪你努力,给你动力的感觉。
不咸不淡的相处,不会秀恩爱,不会刻意为了约会而约会。但是,偶尔会给对方惊喜,爱情需要经营。
很多人说,男生把你追到手后就会变冷淡,这种情况确实有,但只是少数。
4月份的时候,武大的樱花开了,松哥知道我最喜欢的城市是武汉。某个周末,松哥说有个惊喜要给我,让我收拾几件衣服,晚上7点见。
当时,我就想歪了,我说:彭大松,我可是正经姑娘,你别想把我拐卖了啊。
他笑了笑,拿出两张高铁票,他说:傻瓜,带你去武汉看樱花。
我和松哥在一起后,再也不会担心迷路问题,他不仅是文学社的领导,而且是我生活中的领导。
我喜欢吃垃圾食品,炸鸡,烧烤,松哥说吃多了不好。不过为了给我解馋,也会允许我一个月吃一次,我不是一个听话的姑娘,却相信他是为我好。
记忆里最深的是和松哥参加学校的三下乡活动,松哥是负责人,他带领我们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教学。
他爱装酷,也爱做鬼脸吓唬小孩子。玩游戏的时候,会耍赖,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我常对他说:彭大松,你好幼稚,但是我就是喜欢你幼稚。
我听别人说,如果一个男生真的喜欢你,他不会高冷,他会吃醋,会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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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过的很快,我们走过了两个春夏秋冬,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时。我们分手了,我提出来的。
松哥比我大两届,我刚读大二,他准备考研,为了不影响他,我说:彭大松,我们暂时分手吧。
他不同意,我说:暂时的。 他想了很久,他说:方晴晴,那我考上研究生了,我们就和好。
松哥的考研成绩出来那天,我比他还开心,他如愿去了北京。只是我们没有和好,北京和长沙,相隔太远。
朋友会渐行渐远,恋人会分手,我和松哥不再联系。我们似乎都忘了,当初的分手只是暂时的,说好考上研究生就和好,方晴晴不守信用,彭大松也是。
松哥读研三的时候,我毕业了,留在长沙。我依旧爱喝苦瓜汁,却不再吃香菇了,有些习惯会因为喜欢的人而改变。
听说,松哥在北京过得很好,有女生追他,他没有接受。朋友说到这个消息时,心里是高兴的,我表面却装着不在乎。
在朋友眼里,我们在一起莫名其妙,分手也分的莫名其妙。
其实说到底,是我作的。当初他考研的时候,我提出分手,对他的影响还会更大,我却一颗圣母心,觉得我是为他着想。
人呐,总是这么自以为是,所以才会在分手后各种后悔。
6
晴晴,你想什么呢?许落落打断了我的回忆。
没有,觉得冰淇淋好好吃。我说。
那你怎么还红了眼眶?许落落说。
我没有再说什么,许落落也不调侃我了,她拉着我的手,说:走,松哥在等我们。
许落落告诉我,松哥一直在等我,从分手那天就开始了。只是他去北京那天,我并没有去送他,他以为我不喜欢他了。
她说不是所有的分手都能和好,不是所有的人永远只会喜欢你一个人,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你不珍惜,还要把他拱手送人吗?
一个星期前,许落落就告诉我松哥要回来了,我想了无数个和他见面的情景。
最浪漫的应该是我对他说:你回来了,我们就和好吧。
第一次听到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这句话,我读高一,一天晚自习的时候,从前排一个娇滴滴的女生口中蹦出来,带着一点儿小矫情、小炫耀。
就在几分钟前,该女生胖乎乎的老爸不远万里跑到学校,只为送一块她爱吃的豌豆糕。于是面对同桌对自己老爸的赞美,女生如是说。
然后,就在豌豆糕的父爱气息里,我忽然蹦出一个念头:如果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那么,儿子一定是父亲上辈子的情敌了,永不可能和平相处。就像我和老爸,在我做他儿子的有生之年,剑拔弩张便是我们最常见的相处方式。
当然,父子关系也注定了他的拔剑是公然的,我的张弩只能在背后。
但就像他从未温柔地对待过我一样,我心里,也从来没有温柔地对待过他。
这么多年,一直觉得老爸暴脾气,永远是高门大嗓、吹胡子瞪眼,还有一句百说不厌的口头语:小心老子把你的腿打断。
我曾经怀疑过老爸有暴力倾向,动不动就想把谁的腿打断。读小学的时候,他对我的约束是不能在学校打架,否则老子把你的腿打断;到了中学,改成不许学抽烟,否则老子把你的腿打断;到了高中,不许抽烟的前提下又加了一条,不许谈恋爱,否则
真烦。
后来终于读到了大学,虽然依旧没有跑出这个城市,但感觉到底不一样了,自诩害怕被打断腿的时光从此一去不返。因为根据学长的经验,考上大学就意味着从此拥有了想要拥有的所有权利。
但是,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开学前一天晚上,我收拾行李的时候,老爸慢悠悠地踱过来,声音不高但一如既往地严厉:不能一帮浑小子凑一起没事就喝酒,尤其是白酒,坚决不能喝,否则
老爸顿了一下。
我停下手里的动作,等他的口头语,但没想到,那一次,他竟然没说,告诫只停留在否则两个字上,让我意外又纳闷。那是多年来第一次,他没想把我的腿打断。
2.猫和老鼠的游戏从此结束
大学并不太远,走读也不是不可以,但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住校,不为别的,只为不想每天早早晚晚和他面对。
我承认我有些胆小,所以这些年,老爸的恐吓颇见成效,小学6年,我是班里唯一没有和同学打过架的男生。到了中学,如老爸所言,刚开学没几天,我就在厕所遇见几个男生偷偷躲在里面抽烟,有一刹那,少年的吞云吐雾令我心生向往,腿却没来由地一哆嗦。于是,为了保住我的腿,我解决完问题飞一般离开了。然后高中时,我没出息地自行掐灭了两三次早恋的苗头为了我的腿,姑娘,我只能辜负你们了。
所以,成长的年月,在老爸铁一般的纪律下,我循规蹈矩地一路读到大学。那些年,我是老鼠他是猫。
然后哼哼,老爸,我且不信了,你还真能继续压制我。
本着这种挣脱牢笼、投奔自由的信念,我的大学生活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然后,6个男生的集体宿舍,在第三天晚上就关上房门,开启了一场啤酒盛宴。由此,我也不得不佩服老爸的前瞻性。只是这一次,已经由不得他,我隐藏着第一次喝酒的小兴奋,装作熟练地、豪放地摸起一瓶啤酒,在啤酒瓶咣当咣当的碰撞声里,我确信,猫和老鼠的游戏从此结束了。他再也抓不到我了。
终于开了戒。并且,我发现我是有点儿酒量的,4瓶啤酒下肚,只是有些小兴奋。那天晚上睡觉前,在一地啤酒瓶偶尔发出的荧光里,上铺的室友不无仰慕地说,哥们儿,你家喝酒的基因真好,看着跟个小书生似的,没想你这么能喝。
我愣了一下。酒量和基因有关,这我倒没想到,不过,老爸倒是有酒量的,虽然也时有喝多的状况没错,这也是我这么多年不服气他的原因,他不许我这不许我那,可是他自己烟酒全沾。据说年轻的时候,他烟抽得很凶,后来在医生的告诫下减少了,酒却是几乎每天都喝,以工作应酬为由。记得有一次,老爸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里吆三喝四,后来老妈烦了,说他,你一个小业务员有啥好应酬的?明明是自己贪酒
两个人就吵了起来,我听得烦,干脆躲进屋里听MP3。第二天早上听老爸在洗手间自己絮叨,真是年纪不饶人了,1斤酒就喝成这样了,想当年
1斤酒!当时吓我一大跳,没想到他那么能喝但此时想起那一幕,不由默认了上铺的话。没错,我这点儿初战告捷的酒量,应该得益于他的遗传。他不让我喝酒,却不能不把酒量传给我。这样一想,不免有点儿得意,好像占到了什么便宜。
那之后,我们倒并未频繁地开喝,说到底还是学生身份,不过偶尔有兴致的周末或者在谁过生日的时候,搬两箱去外面的小餐馆欢愉一下。
喝酒的事,回到家里我当然只字不提,刚刚消停了,没有向老爸挑衅的必要。他也不提,顶多问问功课和学校伙食。我读大学后,老爸对我的管理的确放松了些。
吃饭时,他还是会自己喝两杯,独自把盏的姿势,让我更加确定了,电视剧中那些父子把酒言欢的场面都是骗人的,至少不会发生在我和他身上。
大二下学期,我才开始和白酒接触。
那天是宿舍老大的生日,决定请大家去一家有名的餐馆吃广东菜。临出发的时候,他摸了两瓶白酒装进包里。
我忽然有莫名的兴奋感,因为好奇。虽然,我对白酒并无兴趣。
3.他一直是个骄傲的男人
点了一桌丰盛大餐,白酒各自倒满一杯,我依旧装出司空见惯的样子,端起酒来灌下一大口。却差点被呛到知道是辛辣的,没想到那么浓烈,灌下一整杯水才勉强压下那种辛辣。
除此之外,倒并未有其他不适感。
一整杯酒便用水压着喝完了,结果水喝得太多,于是便往洗手间跑。在解决完问题回来时经过一个包间,忽然听到里面传出我极其熟悉的声音。
双腿一哆嗦,竟然是老爸。他的声音,我永远不会听错。
本能地想快步跑开,却又鬼使神差地停下来,然后蹑手蹑脚、屏住呼吸朝包间半掩的门内看过去。
可不正是老爸。正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拿着酒瓶依次敬酒,您随意我干了的阵势,怎一个豪放了得?
我呆呆地看着,然后,在老爸又一次豪饮下杯中酒的时候,我的心忽然就被一股子浓烈的辛辣呛到了,非常难受我在老爸的豪放里看到一种酒精般明晃晃的残酷。他下咽的动作,越来越生涩而艰难。但他忍着。
原来,他所谓的应酬是这样的。
我就那样一直在暗处偷偷看着他,看他豪放地喝到每一个客人都满意点头;看他把客人一个个送出门去,堆着笑脸跟他们说再见;看他在最后一个客人乘坐的车子离开后,忽然快速转回身,急切而又踉跄地飞奔回酒店的洗手间。
然后在洗手间的外面,我听到他吐了。
心里一阵紧过一阵地难受着,却还是忍住了冲进去给他拍拍背的欲望。不,我不是怕他抓到我喝酒的现行,是怕他看到我看到他人生的这一幕。
他会尴尬的,他一直是个骄傲的男人。
就那样等待着,十几分钟后,他略显虚弱地走出来,上了一辆出租车。在车子远去的一刹那,毫无防备,我的眼泪顷刻模糊了夜幕中的阑珊灯火。
那天晚上,我没有再喝酒。我决定以后都不再喝酒了,也不抽烟、不打架,不做一切他不让我做的事。然后,早早带个好姑娘回家。
这也是他的意思。
4.上辈子我们不是情敌
周末的家中,吃晚饭时,老爸还是象征性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切都是寻常的样子,我自顾自端着碗大口吃饭,但在一个空间,还是忍不住偷眼看他。他端着酒杯却啜得极慢。
我放下碗,装作随意地对他说:爸,少喝点儿。嗯,以后在外面也少喝点儿。您都不让我喝,自己也得少喝。
他愣了一下,默默看我片刻,然后放下手里的杯子笑起来:傻小子,你懂什么?你老爸整天喝酒,就是为了让你以后可以不用过我这样的生活。
他拍拍我的肩。
我低下头,不语。
是,我已经知道了,他其实并不好酒,在很多时候是不得不喝,因为他是一家之主,他要多赚钱让我和老妈活得更好。他要让我读大学,以后有份好工作,可以不用仰人鼻息地活着,再不用去喝那些卑微的酒而他在家里喝酒的幸福感,都是装出来的。
知道了,但是我不说,我只在心里向老爸认错。好吧,老爸我错了,上辈子我们不是情敌,无论上辈子还是下辈子,我和你都是父子。彼此深爱。
游遍中国的大江南北后,1993年,胡润回到英国,进人安达信公司工作,用了三年的时间通过了上岗前培训、拿到了注册会计师执照,可是他却想辞职创业了。
正在胡润准备递交辞呈时,上司却突然问他想不想到中国上海工作,他欣然同意了。
1997年,胡润到了上海,满眼看到的几乎全是乱糟糟的工地,但冥冥之中,他却觉得这种混乱之中所包含的机会要比一切有条不紊的伦敦多很多。
可是,作为安达信上海公司职员的他,尽管每天都疯狂地工作,也有机会和聪明的人共事,把最赚钱的公司变成客户,但是,他梦想中的机会却从来没有出现过。
那年年底,胡润觉得自己27岁了还没有找到人生的方向,心里无比仿徨,于是,他拨通了父亲的电话,向父亲倾诉在大上海闯荡不出名堂的苦闷。
而父亲在静静地听完了他的诉说之后,只问了他一句话:你有没有想过,在中国、在上海,你是谁?
是啊,我是谁?父亲的话让胡润心中无比震撼,就在那一刹那,他明白了,自己现在什么也不是,就没有资格抱怨成功没有青睐自己,只有想办法让自己出名,让自己成为一个谁,机会才更有可能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经过一番苦苦地思索,胡润心中有了一个灵感来到中国几年,每一次与祖国的朋友闲谈,朋友们都会问他一个问题:中国怎么样?
看来世界对中国的关注度已经日益提升,而且外国人都喜欢听有钱人的故事,他们也都有本国富豪排行榜的名单,但中国当时却还没有。于是,胡润兴奋地想到或许可以由自己来做这件事情。
在中国,这件事情从来没有人做过,也没有最直接的资料可以找,所以胡润和他的两个伙伴在业余时间里,用最原始的人工手段费时费心地来编排中国内地富豪排行榜。
当时没有资讯方便的互联网,也没有精彩丰富的财经报刊,他们只能利用所有能利用的时间,在上海图书馆里仔细翻阅所有的报纸,挖掘中国最有钱的人。
胡润说:最简单的一种判断方法比如有,克林顿访华时,和哪家企业主握过手,这就是值得他关注的信息。
就这样苦干了几个月后,胡润终于拿出了一份只能排出50人的中国内地富豪排行榜。
经过努力接洽,世界闻名的商业杂志《福布斯》对他的这份榜单表现出强烈的兴趣,并且很快就把这份榜单发布出来,马上就引起了轰动。
从此,胡润的名字因为他所编排的中国内地富豪榜而逐渐为世界所熟知,在把中国富豪的名字推向世界的同时,本来谁也不是的他终于成功了。
胡润说:其实我什么也没有做,我只不过是把别人的高度作为自己的基石,当我爬上这些高枝,它的高度也就成了我自己的。
我在宿舍翻箱倒柜半天,还是没有找到我心心念念的U盘。记忆中最后一次见它,也是在几个月之前。
室友着急忙慌的借我U盘,我捣鼓半天终于找到时,室友已匆匆离开。
我一定要把它好好放起来,以免下次不好找。可惜我放的太好,终于再也找不到。
就像我和你,隔着遥远的距离,终于走失在时间的洪流中。
2
六年前,我们第一次相遇。那天阳光明媚的刚刚好,我恰好遇到一道难解的数学题。
我躬身向你的同桌请教时,你善意的给我递过来一把凳子,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你。
那年我初三,你初四。只是因为我们学校没有正式的复读班,你就插班在这个班里。
或许有的人注定就是要遇见的,就像你说你复读或许就是老天让你等我一年。
后来,老师把你安排在了我右边的位置,作为对你的特别照顾。或许老师认为总考年级第一的我可以帮你。
可是那一年,我记得无比清晰,你帮我的远远比我帮你的要多。
难解的数学题,你总是毫不费力。仿佛你有一支马良的神笔,一落笔每个步骤就能从你的笔尖涌出,整整齐齐的在纸上排好队。
习惯了总是拿第一,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觉得一个人可以如此神奇。
3
真正感动我的是你那句:你就是把全世界都得罪了,我还支持你。
那时班级调位置都是按成绩,作为第一名我当然有最先选择的权利。然而我选了班长中意的位置,一时间成了全班三分之二人的公敌。
我莫名的委屈,我没偷,没抢,我凭实力获得的东西。可是,明显的我就是得罪人了。
我趴在桌子上保持着同一个悲伤的姿势,但我不会懦弱的哭泣,何况我并没有做错什么。
当我看到你递过来的纸条上的那句话,忍住的泪水尽数而下。那一刻,我就认定了,那个人是你。
所以当你对我说,我们考一所学校吧,我的心跳理所当然的漏了半拍,继而迅速加快。
我低下头,算是默许。就在那个燥热的夏天,你无比坚定的看着我: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我哭的稀里哗啦,可是我没有和你考上同一所学校。你揉揉我的头发笑笑说,这都不重要。
4
可是杨阳,怎么会不重要呢?高中一个月休息两次,这就是我和你仅有的见面时间,除此之外,我们只能靠电话联系。
那时还没有智能机,用的是那种老式的只能存50条短信的按键手机。每次我都要斟酌很久,才能下定决心该删去你发的哪条信息。
你就像是我的阳光,有了你,仿佛我的世界都明媚了。
你或许不知道我联系人里给你的备注是my sunshine,可是有什么东西是可以留住太阳的呢?
那么神勇的夸父渴死在旸谷,都没追逐到太阳。那么平凡的我又怎么可以追上你。
高三那年的夏天,你顺利的被一所985高校录取,我在高考中英语的和语文的优势没显示出,数学的劣势暴露无遗。
我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复读,只为了来年能和你在一起,只是从此我和你之间隔着799公里的距离。
在通讯这么发达的时代,进入大学后,你坚持做的事竟然是给我写信。
你说信是手写的温存,看见信就仿佛我们还一直离的那么近。黑色的笔迹,红色的格子纸,洋洋洒洒就是几千字。
5
杨阳你是有多想我,信中才会一直提到你身边有个女孩特别特别像我。
我和菲菲说,我一定会去看看那个女孩到底什么样子。我太相信我们的感情,自然没有察觉到菲菲欲言又止的样子。
直到元旦的那天,你提出了分手,我才明白原来你说的一切都是分手的暗示,而我却傻傻的理解为你是太想我的意思。
就算是明媚的春天也会下雨,就算是万里晴空也会突然阴郁,所以杨阳即使你是我的太阳也会有一天离我远去。
你说过即使我把全世界都得罪了,你还支持我。可我还没来得及得罪过,你就离开了。
听着你在电话里略带抱歉的关心,我说杨阳从此你不要再打扰我的生活。
杨阳我并不是怪你,我只是需要一个方式去忘记你。我们都没有错,只是不自知的慢慢走失在时间的洪流中。
就像那个U盘,在我心目中并非不重要,只是太久不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最终再也找不见踪迹。
就像我太久不在你的身边,慢慢的我便在你的心里找不到我的踪迹。
所有的分开都不是突然不爱,我们都是在时间的洪流中慢慢走失。
是那个电话,改变了我和他接下来的余生。
电话是母亲打来的。她在电话里泣不成声地说:你快回来,今天就回来。我匆忙请了假,在往老家赶的路上,那块我以为早就遗忘的伤,再一次剧烈地疼痛起来。
母亲不肯告诉我原因,一路上,我心乱如麻,是父母有事,还是他?说起来,他现在也该有6岁了。6岁了,正常的孩子都该背着书包上学了,可他不行。
生下儿子时,石全还俯在我耳边,喜滋滋地说:谢谢你。把这个小生命抱在怀里,看着粉嫩的他在我怀里打了个不小的呵欠,我的眼泪刷一下就流下来了。
病房一隅的母亲,也哭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眼里不只是愧疚和亏欠,那种为我喜悦的神态,清晰可见我也做了妈妈,这是不是就是我和母亲双双解脱的契机?
儿子6个多月时,我还在和石全犯嘀咕,他怎么老是不看人,叫他也不理。等到1岁了,别的孩子都咿咿呀呀叫起了爸爸妈妈,他还是目不斜视地只盯着墙壁那是他唯一的爱好。
婆婆喜上眉梢地围着他观察:贵子才说话晚呢,我家小毛将来要成大器。
儿子两岁了,我才彻底发现他的不正常。他不说话,不理人,脾气坏到一哭起来就没完没了,谁哄都不成。
看他哭得满脸通红,上气不接下气,我没来由地心慌了。送到医院查来查去,医生皱着眉头说,要不送大医院再确诊一下可能是自闭症。
回到家,他们一看我和石全的脸色全明白了。两个老人都没说话,婆婆走过来抱过小毛,深深地叹了口气。
过了几天,饭桌上的婆婆突然对我说:梅梅,这病我打听过了,不好治,你看你们还年轻
我茫然地抬起头,看了看婆婆,又看了看脸都快埋到碗里去了的石全,突然明白了他们的意思。那小毛怎么办?
婆婆说:这个我想过了,小毛这样,在乡下生活比较好点,将来长大也不像在城里这样难那顿饭吃得很艰难,我没有多想只说了句不,婆婆没再说话。
之后家里的气氛像一台大功率的冰箱,越来越冷。直到有一天,婆婆当着我的面,把小毛狠狠丢到床上,毫不客气地说:这日子怎么过?一个瘸子就算了,还加个小傻子!
一个瘸子一个傻子我愣在当场。
只能用落荒而逃来形容我的狼狈。我把儿子送回父母家,丢下一张离婚证和一本病历,只留下一句话:谁让我是个残疾!
我这一走,就是3年。除了偶尔打电话和每个月给母亲寄生活费,我根本没有再看他一眼的勇气。
2
回到家,我惊呆了整整一面墙都是金灿灿的向日葵,它们在风中摇曳着,每一朵都朝着太阳微笑着。墙角边,一个小孩一身的颜料,玩着手上的画刷。母亲走过去喊他:小毛,看谁来了?
他不为所动,依旧专注地看着自己的画笔,母亲牵着他到我跟前说:这都是小毛画的,他将来能当画家呢!
我泪流满面地看着他,突然想扇自己一个耳光,我还是个母亲吗?谁给了我权利把他丢在这里不管不问?
我不知道一个在乡下生活了一辈子的母亲,用什么办法把一个自闭的孩子带上了画画的路。
她说,也是偶然发现的,他老用你爸的毛笔在墙上画画,我看画得还行,买了笔和纸给他画,他不干,非要画墙上。那就让他画呗。
父亲走过来说,你妈硬让我买了几桶油漆,把墙都刷了一遍,说是小毛爱画,就让他好好地画在墙上。
吃饭的时候,小毛很乖巧地坐在母亲身边,母亲娴熟地照顾他吃饭,给他擦嘴。
父亲说:你妈真行,之前还给小毛请了个老师,老师教不了,她自己什么都不懂,巴巴地跑到省城,在大学门口守到一个大学生,就让别人带她去买书。你看那都是城里买回来的。
我这才看见,墙角放着一大摞画画类的书。母亲说:我不懂,小毛看得懂啊,这些书他自己一看能看一天呢,看完就自己画。我叫你回来,是让你看看,小毛不是傻子,你帮他找个好老师好好教他。
想了想,母亲又接了句话:请老师的钱,我出。你寄来的钱,一分都没动,我留着给小毛将来上大学用。
看着小毛自己和自己玩的神态,大学简直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我一时心酸难耐,走过去拿起一本书假装翻看,是本名画赏析。
小毛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我跟前,说:这些画,都很好。我又一次泪流满面。我的小毛都学会了说话,学会了画画,而我身为一个母亲,到底为他做了什么?
我彻夜未眠,决定把小毛带在身边。父亲乍一听,表情一滞,有点为难,你不打算再结婚了?我愣了一下,这几年单身在外,我只埋头工作,绝口不提自己的过去,也不是没有追求者,比如同事冯峰。同样从农村出来的他,几年来一直默默照顾我,但是我有什么资格去奢求幸福?
我把左脚本能地往裙子底下收了收,母亲也飞速地看了一眼我的脚。这只脚是我的痛,同样的,也是她的痛。
我1岁那年的冬天特别冷,母亲把我放在火盆边就赶去加班。等她回来,就发现了已经哭得快断气的我,还有那只被火烧得漆黑的脚。最后,我的脚只能从脚踝处被截断。
我埋怨母亲,她任我指责,对我好到近乎小心翼翼,不管我要什么,都尽可能满足我。她务农,后来把地刨了改种水果,发现能赚钱,又包了半个山头,自己起早贪黑和请来的人一起干活,她拼命地赚钱。
我知道她为了什么。带我去医院做义肢时,她仿佛想起来什么一样地冲出了医院,几个小时后,她回来递给病床上的我一个盒子,打开一看,是一双红色的皮鞋。她说,我这一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你
每当母亲用愧疚的眼神看着我的脚,都让我更加恨她,她的愧疚一次又一次地让我正视这个事实,我是个残疾人。
直到有了小毛,我才发现,如今我看着他的眼神,和当年的母亲如出一辙。我才懂得,一个有缺陷的孩子,是做母亲一生的致命伤。
3
这一整天,父母都沉默着。到了晚上,母亲说:你把小毛带走也可以,但有两个条件:一个是我们也去,好照顾小毛,再一个,你让小毛叫你小姨。我愣了,半晌说了句,妈你这是何苦?她说:就当我再做回妈吧。
回到家的第一个晚上,我坚持要抱着小毛睡,但换了环境的小毛突然失控地尖叫起来,我手足无措。母亲从隔壁房间光着脚跑过来,一把搂住小毛,说不怕不怕,外婆在。
在母亲的拍哄下,小毛终于抽泣着睡去了,我爬上床也蜷缩在他们身边,把头深深地埋在小毛的脖子边,睡梦中的小毛终于不再抗拒我的存在。
母亲的手拍着小毛,也拍着我,过了一会儿,她轻轻说了句:女人啊,一当妈就成了傻子。
我的眼泪流了小毛一脖子,我的妈难道就不是个傻子了吗?
进了城的母亲更忙碌了,我终于目睹了她照顾小毛的过程。她追着伺候小毛吃喝拉撒,父亲追着照顾母亲,整个屋子鸡飞狗跳,她还说:这样好,就当是锻炼了。
母亲忙着带他去看医生,找各种偏方,每天带他去康复小组参加康复活动,回来都兴奋不已地对我说小毛的进步。
时间就这样在忙碌中过了一年,小毛对于色彩的感觉越来越敏锐,对我也越来越亲近。倒是母亲,每次小毛一拿起笔,她就坐立不安地看着。
直到有一天跑到我跟前,神秘兮兮地告诉我:小毛有老师了,是美术学院的教授。小毛将来要成画家的。
冯峰上门向我求婚的时候,我愣住了。我的母亲,则在一边抹着眼泪。
我不是不知道冯峰对我好,他也不是不知道小毛的存在,但是母亲只告诉他,小毛是他们领养来的弃婴。难得冯峰从不嫌弃小毛,每次他带小毛出去玩,看着他们其乐融融宛如一对真正父子的背影,我都有一种罪恶感。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他教小毛一个字一个字说,小毛,叫姨夫,姨夫
我心里一阵绞痛,再也不想瞒着他。我告诉了他真相:小毛是我的儿子。没想到的是,他居然一脸的平静:我知道。他看了看母亲,接着说:小毛不应该没有父母。
婚宴上的母亲一直很平静,但是冯峰坚持要跪着向母亲敬三杯酒。母亲接过酒杯的时候眼圈红得厉害,他说:妈,以后我会好好照顾梅梅和小毛,您放心。
听到这句话我也哭了,事后我才知道冯峰坚持跪着敬酒的原因。他说:梅梅,你不知道,当时我怕你不答应,背着你问妈结婚的意见,她给我说了你小时候的事情。她当时,跪下来让我好好照顾你
我搂着小毛痛彻心扉地哭起来,哪个当妈的不是傻子呢?
余小蒙再次跟我聊起T先生的时候,他们已经分手三个月了,余小蒙的脸上依然存有着不合时宜的遗憾,言语间颇有些怀念的意味。
她与T先生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彼时,余小蒙适逢家人耳提面命的催婚,T先生刚好也有了要安定下来的打算,于是两人在余小蒙的表姐的婆婆的邻居的牵线下,第三次见面之后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余小蒙,女,身高165CM,长发披肩,肤若凝脂,属于走在街上回头率蛮高的女子。
T先生,男,身高178CM,颜值算不上特别招眼,但胜在气质优良,工作稳定。
余小蒙说其实他们对彼此是很中意的,但几番相处下来却觉得很累,感觉话里话外都是套路。
我问怎么回事,余小蒙便把他们相处的细节告诉了我。
大概是都有了些不同程度的人生阅历,两个人的相处完全脱离了恋爱中应有的幼稚和浪漫,每个问句里都透出试探,每句话似乎都在脑子里过了千百遍才说出口,而没说出口的,仿佛就是在为自己留好退路。
比如微信聊天,余小蒙很多时候都想一股脑的把当前发生的事情给T先生发过去,诉诉苦撒撒娇,可是在看到对话框显示对方正在输入的那一刻,她把心里的想法压下去,重新换上高冷的状态,施施然回复了两个字:嗯呢。
余小蒙很少给T先生打电话,且从不对T先生表现出来的殷勤有任何感动的表现,尽管她对T先生的依赖越来越明显,却仍然要让T先生觉得他的殷勤是理所应当的,谁叫余小蒙是个女人且还有点资本呢。
T先生出差,余小蒙的思念就像春天的新柳发了芽,又像寒冬的腊梅开了花,可实际上呢?
她一边在书桌旁用钢笔写着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一边对着电话里轻描淡写嗯,我先睡了,明天还要跟朋友出去喝茶。
再比如,余小蒙从不掩饰有另外优秀的男人追求自己,这似乎印证了余小蒙有资本的概念,你看,多的是想要献殷勤的人,你得珍惜。
余小蒙的心理活动是:不能露怯,谁先认真谁就输了,爱情里主动的必须是男人,不主动的男人宁可错过,不能太急于表达会把人吓走,应该营造一个女神范的自己,欲擒故纵才是上策,异性朋友不能断绝,要让他知道本姑娘也是有市场的。
T先生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是一样的,他尽管殷勤,却半分急切的样子也没有,约会的气定神闲不像恋爱,倒像是与合作已久的伙伴聊一聊工作的规划而已。
余小蒙说,她觉得T先生对她的情意是明确的,有几次她明明看到T先生的车就在公司楼下,电话里他却说还没到刚出发。
他明明跑了半个城市去买了余小蒙爱吃的湘西菜,却表示只是恰好路过,谁大周末的去离家几十里的饭店路过?
T先生的爱意在他们分手的时候,得到了证实,他说:其实很喜欢你,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很累,真实的想法得不到表达,每一次约会都把自己武装成百毒不侵的样子。
什么时候,爱情不再是随心所欲的表达我想你我爱你很担心你,而是变成了一场棋逢对手的较量,处处都在彰显计谋与策略,彼此就像电视剧里的演员,计算着谁在这场战役里略胜一筹,动用最高演技来飙戏,谁演技差,谁就输了。
爱情本应琴瑟和鸣,我们却草木皆兵,还在谋划着成王败寇。
每个人身上都涂了保护色,分不清真心还是假意,生生把这场爱情给错过。
2.
我有个闺蜜说,她怀念上学时代的爱情。
她大学那会儿,喜欢上了比自己大一届的学长,她只犹豫了一个晚上,就去表白了,当时学长刚刚打完篮球赛,满头大汗的抱着衣服和矿泉水回宿舍,闺蜜在他走到通往宿舍的林荫小路上时,半路杀了出来,她的表白霸气而直白,就一句话:学长,我觉得你打篮球的样子特别帅,能不能做我男朋友。
虽然她的学长后来一直说,完全弄不清楚打篮球的样子跟做男朋友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这并没有妨碍他们最终在一起了。
闺蜜说那个时候的爱情是真的爱情,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下了晚自习俩人一直散步到宿舍快熄灯,熄灯之后又一直聊微信聊到睡着,彼此从不隐瞒心意,吵架了就生气,难过了就哭,对方来哄心情立马阳光明媚春风和煦,想撒娇就撒娇,不用提前打好草稿,不用约会前化一个小时的妆,那么真实的爱情,后来再也没有遇见过。
如今呢?如今再没有了当年那样的勇气,再也没有努力的去表白过,哪怕遇到的人很喜欢很喜欢,也要端着,等待着,踌躇着,掂量着他有几分真心,计较着付出与回报是否均衡。
我们越来越现实,恋爱前先确认对方有没有车子房子票子,我们越来越自我,吵架了不肯先屈服,还安慰自己别低头一个爱你的人不忍心看你流泪。
我们在锱铢必较里,越来越不会谈恋爱了。
3.
现代人把尊严与态度都看的很重要,就算我爱你,我也不想让你轻易的知道,都说轻易得到的不会珍惜,想必你也如此,我必须是高高在上的,你要来讨好我,珍惜我,我为自己留了一百条后路,所以哪怕你因此离开了我也不会很难过,那只能说明你的爱不够多,不够深。
这从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都在害怕,怕自己的全权交托换来他的淡漠,怕情难自禁的诉说只得一句回复我知道了,怕自己的缺点暴露在他眼里不再完美,怕真心会变,怕承诺他无法兑现,仿佛只有自己才能给自己安全感。
我们没办法百分百的信任一段爱情,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抽身的时候要优雅从容。
可是,如果每个人都把尊严放在第一位,你如此我如此他也如此,那每个人,岂不是都在错过?
我们谈的是爱情,人间至情至性之事,不是最应该体现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的时候吗?不是就应该坦诚以待互诉衷肠才不枉称作爱情吗?为什么我们设置了一道又一道屏障,只为了永远占领着先发制人的高地,永远的掌握着主动权?
4.
以前,对着喜欢的人能写出几十首情诗,你侬我侬特煞情多,给他看,虽然矫情,却乐在其中;情人节收到礼物恨不得昭告天下,欢天喜地的模样真是可爱的N次方;他的一句喜欢开心的想要飞到天上去;
后来,编辑一条微信都要想一想别有泄露了自己情绪的字眼;收到礼物也不想让他看到兴奋的睡不着的样子;把他的言行在心里过了千百遍,宁愿让星座决定我们和不和,宁愿问塔罗牌我们的情路是否坎坷,也不愿再亲口问他,你到底有多爱我。
以前的我们,坦率直白,后来,年龄渐大,阅历增多,却发现,已经忘了如何去纯粹的爱一个人,我们总是挣扎纠结活在猜测里,总是精雕细琢好每一个词语才开口说话。
我们曾经坚信的,如今被我们怀疑着。
可是,爱情从来就不是一场棋逢对手的对决和较量,不能以成败论英雄,若一场恋爱只是为了下一场留退路,那我们,恐怕永远也无法拥有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爱情。